为规范环境管理中化学物质的命名,支撑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管理、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和管控等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管理领域化学物质的命名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管理领域化学物质的命名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管理中化学物质的命名,包括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管理、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和管控等。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