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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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2)
发布日期 2019-11-29
实施日期 2020-01-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广东省清远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2019 年 11 月 5 日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9 年 11 月 29 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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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清远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概览
颁布信息
通过日期2019年11月5日(清远市人大常委会)
批准日期2019年11月29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
施行日期2020年1月1日
核心目标
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适用范围
清远市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及监督管理。
责任主体
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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