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保障我市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以及《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号令),制定了《宿州市城市行业用水定额》。本定额涵盖了工业、城乡居民生活和城镇公共用水等44个行业,可供国民经济发展中涉水规划编制、工程项目设计、取水许可管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下达取(用)水计划、用水及节水管理等使用。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开展了大量调查和研究,收集整理了近几年工业企业用水效率考核、水平衡测试资料以及全省水利普查经济社会用水调查资料,并参考了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兄弟省市地方标准,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由宿州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提出。 本标准归口单位: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本标准起草单位:宿州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北京郎达文龙节水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良臣、陈中、程训、吕布、许奔。 本标准(试行版)2017年10月23日首次发布。
本定额规定了工业用水、城乡居民生活和城镇公共用水的定额指标。 本定额作为本市开展涉水规划的编制、取水许可管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程项目设计、下达取(用)水计划、用水及节水管理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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