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修订的《阳江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气象局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7日
暂无相关说明
0/150
微信扫一扫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