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专项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环评审批效率,根据《东莞市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管理办法(试行)》(东府办〔2018〕81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东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操作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东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操作细则.docx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3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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