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力敏、王晓昆、张焱、刘冉、王锦慧、宋峥嵘、王云霞、王盼、曹利荣、吴海云。 本文件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于2025年8月13日批准。 本文件于2025年9月1日首次发布,自2026年1月1日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耐火材料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控制要求、大气污染物监测要求、达标判定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 本文件适用于现有耐火材料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耐火材料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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