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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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湘政办发[2022]23号
发布日期 2022-05-11
实施日期 2022-05-1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湖南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5月11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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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pdf 【0.38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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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概览
核心内容
1. 适用范围全省行政区域内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11类主要污染物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
2. 管理对象
工业类排污单位(公共基础设施类除外)
、镉等七类污染物的具体行业范围另行规定
关键机制
1. 排污权定义排污单位在一定期限内排放污染物的法定权利
2. 交易方式以电子竞价为主,协议转让为特例
3. 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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