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经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审议通过,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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