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指导和规范我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制定了《石家庄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程序(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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