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VOCs重点监管企业综合整治方案评审及实施效果核查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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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标准导则-地方标准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17-07-24
实施日期 2017-07-24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广东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监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指引》(粤环函〔2016〕1054号),指导我省VOCs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策”评审工作,我厅组织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编制了《广东省VOCs重点监管企业综合整治实施情况评审技术指南》,经广泛征求意见和专家审定后,现印发给你们。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厅反映。
附件:《广东省VOCs重点监管企业综合整治实施情况评审技术指南》(试行)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7月24日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已列入《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录(2016年版)的通知》(粤环函〔2016〕525号)的省级重点监管企业,以及各地市市级重点监管企业的“一企一方案”评审和综合整治实施效果核实。
企业自行组织 VOCs“一企一方案”评审,市环保部门负责省级重点监管企业综合整治效果的核实评审。省(市)环保部门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省(市)级重点监管企业进行核查。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广东省VOCs重点监管企业综合整治方案评审及实施效果核查技术指南(试行).pdf 【1.15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广东省VOCs重点监管企业综合整治技术指南概览(2017版)
核心目的
规范VOCs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方案"评审及整治效果核查流程,确保整治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
关键内容
1. 适用范围
省级及地市级重点监管企业(以《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录(2016年版)》为准)。
企业自行组织方案评审,市级环保部门负责省级企业整治效果核查。
2. 评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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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收起
  • 附录A(资料性附录)方案评审会议程序
  • 附录B(资料性附录)评审意见表
  • 附录C(资料性附录)情况自查表
  • 附录D(资料性附录)现场核查评分表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引用文件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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