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第一批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鲁建标字[2020] 11号)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参考相关标准,结合山东省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分类标准;5.分类投放; 6.分类收集;7.分类运输;8.分类处理;9.长效管理。 本规范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建鲁城乡发展中心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适用于山东省城乡 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置,包括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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