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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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其他部门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工信部联节[2021]114号
发布日期 2021-08-19
实施日期 2021-09-18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生态环境、商务、市场监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保障梯次利用电池产品的质量,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学技术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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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工信部联节〔2021〕114号 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0.30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概览
核心内容
目的规范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保障产品质量和环保处置
适用范围中国境内所有梯次利用企业及相关市场主体
管理机构
工信部牵头协调,联合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共同监管
地方主管部门负责属地监管
企业要求
需符合行业规范条件,采用先进工艺技术
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溯源体系
鼓励与产业链企业合作,创新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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