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按照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规范由青海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青海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李煜、翟永洪、胡青、杨伟星、王洪海、惠强、张文彬、孔德龙、崔鹏、李延宏、邓生雪、马磊。
本规范规定了输变电工程批建符合性、生态环境保护、环境保护、电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环境监理的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工作范围、工作用表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110kV以上电压等级的交流输变电工程,士110kV以 上电压等级的直流输变电工程,环境监理合同签订起至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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