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切实减少管理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减轻矿山企业负担,按照《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矿山企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合并编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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