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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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其他部门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
发布日期 2019-12-23
实施日期 2020-03-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12月23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18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长:肖亚庆
2020年1月16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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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pdf 【0.24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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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旨在加强地方标准的管理,确保其科学、合理、透明。以下是关键内容概览:
1. 适用范围适用于地方标准的制定、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制定主体省级和设区的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在农业、工业、服务业等领域制定地方标准,地方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3. 制定原则遵循开放、透明、公平原则,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且不得妨碍市场竞争。
4. 管理职责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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