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术要求规定了淡水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的样品采集、保存、运输、分析、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等监测要求。 本技术要求为首次发布。 本技术要求附录A~附录E为资料性附录。 本技术要求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常州环境监测中心、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淡水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的样品采集、保存、运输、分析、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等监测要求。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以水生态业务化监测和评价为目的的湖泊、水库、河流等水体(不包含咸淡水交汇区)中淡水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的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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