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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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稿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19-07-24
实施日期
发布部门 水利部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征求意见稿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通航安全和基础设施安全,水利部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立法工作有关要求,起草了《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19年8月2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网站(网址:http://www.mwr.gov.cn),通过网站首页的法规草案征求意见栏目,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水利部政策法规司(邮政编码:10005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aguichu@mwr.gov.cn。
水利部
2019年7月24日
附件:
附件1: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pdf 【0.18 M】 下载  |  查看
关于《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说明.pdf 【0.10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概览
一、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
旨在规范河道采砂活动,保障防洪、供水、通航及生态安全
适用于全国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采砂及相关活动
二、管理原则与职责
实行统筹规划、总量控制、有序开采原则
明确水利、公安、交通、自然资源等部门分工职责
建立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三、核心管理制度
1. 规划制度
分级编制审批程序
必须划定禁采区/期(含法定强制禁采区域)
允许设置临时禁采措施
2. 许可制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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