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30981—2014《建筑钢结构防腐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与GB30981—2014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范围(见第1章,2014年版的第1章); ———删除了规范性引用文件“GB24408—2009”;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GB/T6682—2008、GB/T9758.5—1988、GB/T9760—1988、GB/T23985—2009、GB/T23986—2009、GB/T23990—2009、GB/T23992—2009、GB/T30647—2014、GB/T34675—2017、GB/T34682—2017、GB/T36488—2018”(见第2章,2014年版的第2章); ———修改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定义;增加了“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港口机械”“化工机械”“集装箱”“包装”“型材”“电子电器”“预涂卷材”“车间底漆”“效应颜料”“施工状态”的术语和定义;删除了“建筑钢结构”“建筑钢结构防腐涂料”的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2014年版的第3章); ———修改了产品分类(见第4章,2014年版的第4章); ———修改了溶剂型涂料的“涂料类型”;修改了VOC含量的限量值(见表2,2014年版的表1); ———增加了水性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的VOC含量的限量值(见表1、表3、表4); ———增加了“甲苯与二甲苯(含乙苯)总和含量”和“多环芳烃总和含量”项目及指标(见表5); ———“乙二醇醚(乙二醇醚甲醚、乙二醇乙醚)总和含量”改为“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修改了“苯含量”项目的指标;修改了“卤代烃总和含量”和“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的控制品种(见表5,2014年版的表2); ———“有害重金属含量”要求由“推荐性”改为“强制性”(见表5,2014年版的5.3); ———修改了“VOC 含量”“苯含量”“卤代烃总和含量”“甲醇含量”“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重金属含量”项目的试验方法(见6.2,2014年版的6.2); ———增加了“甲苯与二甲苯(含乙苯)总和含量”“多环芳烃总和含量”项目的试验方法(见6.2); ———增加了标准的实施(见第9章)。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30981—2014。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防护涂料中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物质容许限量所涉及的产品分类、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标准的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除腻子以外的对金属、混凝土、塑胶等表面进行防护的各类工业防护涂料(船舶涂料除外)。 本标准不适用于航空航天涂料、核电涂料、军事装备和设施用涂料。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