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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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晋自然资发[2021]33号
发布日期 2021-12-17
实施日期 2021-12-17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山西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省林业和草原局,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事业单位,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土地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精神,全力推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有效解决我省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的突出问题,省厅制定了《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实施细则》,并于2021 年12 月10 日经第9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实施细则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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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晋自然资发[2021]33号-关于印发《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0.58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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