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部2021年度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463号),为进一步强化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充分发挥环评制度源头预防和排污许可固定污染源核心管理制度优势,我厅制定了《山西省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山西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度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并于2020年11月5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监管工作方案(2021-2023年)和2021年度工作方案报送我厅。 联系人:杜冰洁 王惠东 电话: 0351-6371158,6371086 邮 箱:sthjhpc@163.com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0月16日
暂无相关说明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