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由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临沂市能源监测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青岛卡尔窑炉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史兆宪、庄乾涛、于少杰、殷挺、林峰、刘成博。
本标准规定了燃煤工业窑炉节能技术改造的术语和定义、改造原则、节能技术改造途径和节能改造效果的测定与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规范以煤为燃料进行加热的工业窑炉的节能技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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