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大连鸿润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大连软件行业协会、辽宁省大数据管理中心、大连市大数据中心、大连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大连金普新区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大连市普通高中创新实践学校、大连新闻传媒集团、大连昆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大连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大连中软软件有限公司、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于锋、庄长君、唐文伟、贾瑁、黄国华、吉长军、王江、徐杨、王阿妮、范林、赵志明、赵世宏、马勇、田瑶、李庆生、杜晓东、吴明功、王斌、曹艳艳、王丽、刘雪剑、王璐、朱善彬、李冲、蔡洋、于忠凯、尹宏、宋悦。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本文件归口单位通讯地址:沈阳市北陵大街45-2号,联系电话: 024-86913384 本文件起草单位通讯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河二街25号凯泰铭座A座38楼6号,联系电话:041 1-84755515
本文件规定了应用系统工程造价的基本规定,提出了应用系统工程造价各阶段(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发承包阶段、实施阶段、竣工阶段及工程造价鉴定)的相关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大型、中型应用系统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造价咨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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