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23/T1768-2016《黑龙江省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 本文件与DB23/T 1768-2016 主要差异如下: a)修改了预拌混凝土冬期生产的术语定义<见3.2) ; b)刪除了DB23/T 1768-2016基本规定中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新、改、扩建的相关要求(见4) ; c)刪除了DB23/T 1768-2016 中厂址选择的内容,(见5) ; d)增加了厂区照明的相关要求及宜利用可再生能源的要求(见5.7. 5.8) ; e)调整了设备设施相关要求的叙述顺序(见6) ; f)增加了 配料地仓宜与骨料仓保温措施的相关要求(见6.6) ; g)增加了预拌混凝土冬期生产的供热管道的相关要求(见6.11) ; h)增加了宜选用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等环保型外加剂、机制砂、利废建材及可再生材料的相关要求(见7.1) ; i)增加了生产节能的相关内容 (见7.6) ; j)增加了预拌混凝土单位产品运输能耗限定值的要求(见7.7.5) ; k)增加了预拌混凝土冬期生产期间运输车的相关要求(见7.7.6) ; 1)刪除了预拌混凝土企业需具备自检设备及能力的要求(见8) ; m)增加和调整了附表A、附表B、附表C中的评价内容及分值(见附表A、附表B、附表C)。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黑龙江省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哈尔滨市筑砼混凝土有限公司、哈尔滨伟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寒地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黑龙江寒地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工程质量咨询中心、七台河市旗建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中兴华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哈尔滨金皓雨混凝土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华艮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单星本、康水生、初景峰、赵博权、夏资、赵暘、何会珍、李瑛、李新宇、宋洪利、牛云鹏、田野、李文彬、李宝冬、李卉玉、苍俊男、白锐、付旭东、陈英鹏、王志禹、乔时盎、孙作新、张博、张冬雪、孙嘉畦、周洪淼、王熠鹏、张一恒
本文件规定了黑龙江省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厂区要求、设备设施、控制要求、监测控制和绿色生产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及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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