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贵州省电力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生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能源水能风能研究中心贵阳分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浪、张虎成、杨杰、陈国柱、陈凡、徐海洋、孙显春、赵再兴、杨桃萍、常理、邱兴春、王孙高。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规范规定了贵州省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总则、工程调查、环境保护工作调查、水文情势影响、水温影响、水环境影响、水生生态影响、陆生生态影响、社会经济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 本规范适用于贵州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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