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深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广东省食品检验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件规定了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产品的技术评价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食品监管部门对食品快速检测产品适用性的技术评价,包括食品中化学物质(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物质、重金属、真菌毒素等)和理化指标等的快速定性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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