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11/T 248—2004《水质数据库表结构》,与DB11/T 248—2004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之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入河排口、水功能区、生活饮用水、水体沉降物及水生态监测数据库表结构的内容(见第5 章、第6章、第7章及第8 章); b) 增加术语和定义章节(见第3 章); c) 将数据库表进行分类,包括:基本信息、监测信息、评价信息和辅助信息(见第4章); d) 修改地表水水质监测站信息表、地下水水质监测站信息表、大气降水水质监测站信息表及水质监测河段基本信息表,增加了部分字段(见第5 章,2004 版第7章); e) 修改入河排水口基本信息表为入河排口基本信息表,增加了部分字段(见第5 章,2004 版第6章、第7 章); f) 修改水功能区划表为水功能区基本信息表,增加了部分字段(见第5 章,2004 版第6 章、第7章); g) 将水系基本情况表、河流基本情况表调整归类为基本信息表(见第5 章,2004 版第6 章、第7章); h) 增加水库基本信息表、湖泊基本信息表和测站监测信息表(见第5章); i) 修改地表水水质人工监测数据表、地下水水质人工监测数据表、水质自动监测数据表、大气降水水质人工监测数据表,增加了部分字段(见第6章,2004版第7 章); j) 增加入河排口人工监测数据表、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数据表(见第6 章); k) 增加水生生物监测数据表,包括:水生生物监测现场情况数据表、浮游植物定性监测数据表、浮游植物定量监测数据表、浮游动物监测数据表、大型底栖动物监测数据表、大型水生植物监测数据表、着生藻类监测数据表、着生原生动物监测数据表、鱼类监测数据表、两栖动物和爬行动物监测数据表和湿地鸟类监测数据表(见第6章); l) 增加水体沉降物监测数据表(见第6章); m) 增加水生态健康调查数据表,包括:水生态健康生境指标调查数据表和水生态健康生物指标调查数据表(见第6 章); n) 修改地表水水质单站评价结果表、河段水质评价结果表、河流水质评价结果表和地下水水质单站评价结果表,增加了部分字段(见第7章,2004版第7章); o) 增加区域地下水水质评价结果表、水库水质及营养状态评价结果表、湖泊水质及营养状态评价结果表、水功能区水质评价结果表、水生态健康单站综合评价结果表和水质特征值年统计表(见第7 章); p) 增加行政区划代码表、水质项目代码表、监测方法代码表、评价时段代码表、营养状态代码表、水生生物物种信息表、浮游植物定性信息表、附件信息表和历史沿革信息表(见第8 章); q) 删除水质数据库数据字典(见2004版第8 章)。 本文件由北京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水务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水文总站、北京清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振芳、刘波、徐斌、王雪莲、陶亮、于隽洋、王玉璠、孙春媛、唐女、杨蓉、刘畅、焦振寰、郭伟、焦忠志、刘超、倪广玉、王东霞、王浩、刘芳、郭思捷、白国营。 本文件及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本文件于2004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文件规定了地表水、地下水、大气降水、入河排口、水功能区、生活饮用水及水生态等监测站点的基本信息、监测数据、评价结果等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以及相关辅助信息的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 本文件适用于水质数据库的开发建设、维护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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