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DB11/T 1764《用水定额》的第30部分。DB11/T 1764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 18部分:水泥; ——第 19部分:乳制品; ——第 20部分:调味品与发酵制品; ——第 22部分:焙烤食品; ——第 30部分:洗车; ——第 35部分:高尔夫球场; ——第 40部分:客运站; ——第 42部分:居民生活。 本文件代替DB11/ 554.7—2012。本文件与DB11/ 554.7—2012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对适用范围进行了修改; b) 修改和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c) 删除了第3章术语与定义中的第2 条,辆次; d) 删除了第4章计算方法第1 条一般规定中的第1 项; e) 对第5章用水定额值进行了修订; f) 对第6章管理要求进行了修改; g) 对资料性附录A进行了修改,修改为附录A 北京市洗车年度用水信息表; h) 增加了参考文献。 本文件由北京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水务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北京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节约用水办公室、北京市密云区节约用水办公室。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远生、车建明、刘华先、白岩、罗文哲、宋桂丽、周泽洪、王婷、陈征、刘伟、张思宇、胡梦婷、虞志刚、顾定法。
本文件规定了洗车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用水定额及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GB/T 15089分类中包括驾驶员在内、座位数不超过7座的载客车辆M1类汽车的洗车用水管理,其它客车洗车用水管理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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