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GB/T 1. 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DB11/T 776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第2部分:城市道路: -第3部分:公路。 本文件是DB11/T 776 道路智能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要求》的第1部分。 本文件代替DB11/ 776. 1-2011 (道 路智能化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要求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本文件与DB11/ 776. 1- 201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标准 名称由《道路智能化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要求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改为《道路智能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要求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更改了交通信号灯的术语(见3.3,2011年版的3.3) : -更改了交通信号控制设备英文名(见3.4,2011年版的3.4) ; -更改了车道灯名称(见3.5,2011年版的3.5) ; -增加了交通警示灯术语(见3.6) ; -增加了可变情报板的术语(见3.7) : -更改了道路交通违法监测设备术语(见3.8, 2011年版的3.7) : -更改了道路交通视频监控设备术语(见3.9,2011年版的3.6) : -更改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术语(见3.12, 2011年版的3.12) -增加了道路交通边缘计算终端的术语(见3.13); -更改了通则(见第4章,2011年版的第4章) ; -增加了交通信号控制设备设置要求(见5.1.5、5.1.6、5.1.7) : -更改了交通信号控制设备功能(见5.2, 2011版的5.2) : -更改了交通信号控制设备性能(见5.3,2011版的5.3) ; -增加了交通警示等设备设置要求(见6.1.1.3) : -更改可变情报板设备分类(7.2.1, 2011版8.2.1) : -更改了可变情报板设备功能(7.3, 2011版8.3) ; -更改了可变情报板设备性能要求(见7.4, 2011版8.4) ; -更改了道路交通违法监测设备(见第8章,2011版第9章) ? -更改了道路交通违法监测设备的设置要求(见8.1, 2011版9.1 : . -更改了道路交通违法监测设备的设备功能(见8.2,2011版9.2): -更改了道路交通违法监测设备的设备性能(见8.3,2011版9.2.4) ; -增加了道路交通视频监控设备的设置要求(见9. 1, 2011版10.1) : -更改了道路交通视频监控设备的设备功能(见9.2, 2011版10.2) ; -更改了道路交通视频监控设备的设备性能(见9.3, 2011版10.3) : -更改了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见第12章,2011版第13章) ; -增加了道路交通边缘计算终端(见第13章) -刪除了道路气象检测设备(2011版第14章) ; -增加了 杆件综合复用的要求(见14. 1) : -更改了通信内容(见14.3,2011版15.3) : -增加了综合机柜(见14.4) ; -更改了供电要求(见14.5, 2011版15.4) ; -更改了管道、窨井的一般要求(见14. 6. 1, 2011版15.6.1) : -更改了附录A附录性质,由规范性附录改为了资料性附录(见附录A,见2011版附录A) ; -更改了图A.2单开门机柜基座结构图(见图A.2, 2011版图A.1) ; -删除了交通信号控制设备基座隔板机构图(见2011版图A.2): -增加了单开门机柜示意图,双开门机柜示意图,抱杆式机柜示意图和双开门机柜基座结构图(见图A.1, 图A.3, 图A.4,图A.5)。 本文件由北京市公安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雄华、 解丹、李剑锋、曹晓飞、朱林、丛涛、薛宝华、李鹏、单海辉、 章长彪、刘冬、刘荣峰、张炜夏、范永强、张化冰、夏志辉、林松、马腾、李振旺、李洪涛、李东、刘昶、张奇、王京、刘越伟、隋宏大、闫蕊、张清翔、赵希。 本文件及其替代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1年首次发布为DB11/776.1-2011; -本次为第-次修订。
本文件规定了智能交通管理设施综合设计基本要求,明确了交通信号控制设备、车道灯及交通警示灯、可变情报板设备、道路交通违法监测设备、道路交通视频监控设备、交通流检测设备、交通量调查设备、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道路交通边缘计算终端的主要功能、性能、设置要求及配套基础工程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新、改、扩建城市道路、公路及道路养护工程的智能交通管理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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