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做好2018年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通知》(粤建科函〔2018〕2954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内容不涉及到任何专利。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一般管理要求;5.污水收集系统的检查与运行维护;6.污水处理站点的检查与运行维护;7.污泥处理处置管理;8.水质检测;9. 安全与应急管理;10. 智能化管控平台运维;11.运维评价。 本标准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广东省广业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9楼,邮编:510030,电子邮箱:Wys7318@163.com)。 本标准主编单位: 广东省广业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广州资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水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新大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鹏凯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华浩能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周华 陈伟雄 周蓉 王银生 袁丁 李渭印 王绍贵 许多芬 于海涛 张嘉声 杨浩文 陈群 周浩嫦 雒怀庆 王广义 林庆辉江栋 王国彬 熊建中 况柏华 谢吉程 赖丰运 李锐敬 魏本威 张晓爽 张清海 谢洁云 熊国祥 王飞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 袁秀丽 袁敏忠 罗建中 欧志阳 陈杏 严惠华 陈乐荣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内行政村、自然村和农户集中居住点且处理规模小于500m³/d 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单位的运维工作与评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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