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按 GB/T1.1-2009 的要求编写。 本规范由青海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青海省环境信息中心、广州市怡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规范起草人:陈良博、许显萍、吴向培、李宏奇、刘承华、何增岭、张福年、杨帆、冶海军、李洪彪、黄莹、王雯。 本规范由青海省环境保护厅授权青海省环境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本规范规定了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中数据采集传输仪与自动监控设备之间数据采集的过程及数据结构、通讯方式及信号线通讯参数、自动监控设备的反控及数据存储等。 本规范适用于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中数据采集传输仪与自动监控设备之间的数据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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