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36/T 420-2011《江西省工业企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与DB36/T 420-2011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修改了部分术语及定义; ——删除了编制原则; ——修改了计算方法; ——修改了部分行业代码、行业名称; ——修订了105个定额指标,增加了69个定额指标,删除了1个定额指标。本标准由江西省水利厅、江西省节约用水办公室提出。 本标准由江西省水利厅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成静清、吴向东、许新发、夏丽丽、温天福、胡久伟、贾磊、雷声。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36/T 420-2003、DB36/T 420-2011。
本标准规定了江西省工业企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和定额引用和定额使用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江西省工业企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的管理,作为江西省开展相关规划的编制、计划用水管理、取水许可审批、水资源论证、评价节水先进性以及建设节水型社会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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