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中心、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丹平、任立明、肖晓峰、田巍、姜雨生、高晓颖、谢凯、张效颖、李敬东、张桂金。
本标准规定了实验室危险废物分类、投放、暂存、转运和贮存过程应遵循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产生实验室危险废物单位的环境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剧毒性、爆炸性废物的环境管理。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