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乌鲁木齐市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间,请咨询乌鲁木齐市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本文件规定了乌鲁木齐市生物滞留设施的基本规定、设施规模、设施设计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乌鲁木齐市行政区划内生物滞留设施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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