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按照国家长江办《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第89号)、《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实施细则编制工作的通知》(函[2019]7号)要求,我办组织编制了《《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经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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