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 《标准 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文件由长治市实验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长治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伟、张琪、李慈青、武曦、苏佳丽、邵慧芳、吴素玲。
本文件规定了检验检测实验室仪器分析方法验证要求光谱法的要求、特性参数及撰写验证报告。 本文件适用于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原子吸收光谱法、原子荧光光谱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的方法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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