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 按照 GB/T 1.1 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 任。 本文件由青海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 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青海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心 、 清华大学、 海西州生态环境局。 本文件 主要起草人:徐亚、朱卫平、李婷、杨玉飞、 吕溥、 刘玉强、钱璨 、 李亚迅、杨雄、郭建芳、赵丽、王定晖、巨儒、 李晓华、 张莉 、田家铭、 陈欣。 本文件由青海省生态环境厅监督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 石油天然气开采含油废物污染控制的总体要求,收集、贮存、运输、 利用 、 处置 过程和剩余固相物 的污染控制要求,以及环境监测和环境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石油天然气开采含油废物的污染控制。 GB 3782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 39728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50183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HJ 91.2 地表水 环境质量 监测技术规范 HJ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标准 HJ/T 299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 HJ T 300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醋 酸缓冲溶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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