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建设项目(污染影响类)非重大变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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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义环保〔2022〕14号
发布日期 2022-06-29
实施日期 2022-06-29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浙江省金华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闭环管理,促进监管执法与排污许可管理无缝衔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义乌社会经济发展。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进环境准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义乌市建设项目(污染影响类)非重大变动实施方案予以印发实施,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
2022 年6 月29 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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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关于印发《义乌市建设项目(污染影响类)非重大变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0.44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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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文件概览
文件主题
发布《义乌市建设项目(污染影响类)非重大变动实施方案》,规范建设项目非重大变动的判定与管理,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环评与排污许可闭环监管。
核心目标
简化非重大变动管理程序,减轻企业负担。
推进固定污染源“一证式”智慧管理模式。
实施范围
义乌市范围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发生非重大变动的适用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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