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咨询的回复

浏览次数:779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政策解读与部长信箱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18-12-17
实施日期
发布部门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来信:
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4—2010)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是否包括生活废水存在几点疑惑:1、标准明确了“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的定义:用于核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而规定的生产单位陶瓷产品的废水排放量上限值;2、标准表3明确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普通瓷、建筑陶瓷、特种陶瓷三类明确基准排水量为0,且“排水量计量位置与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一致”。以上说法存在两种可能的要求:1、上述三类企业应完全做到零排放(包括生活废水);2、上述三类企业,生产废水做到零排放,生活废水排放指标在总排口按特别限制执行。考虑到生活废水处理的实际情况:1、长三角区域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普遍较好,以苏州工业园区为例,已实现生活、生产废水的全覆盖收集; 2、在2008年发布的 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4—2010)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中,也多次提及“生产废水”字样。综上,标准中“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是否包括生活废水未明确界定,盼百忙之中予回复指导。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关于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咨询的回复.pdf 【0.20 M】 下载  |  查看
相关推荐
  • 关于《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咨询的回复 (匹配度 0.905)
  • 国控监测站点咨询的回复 (匹配度 0.804)
  • 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来源咨询的回复 (匹配度 0.799)
猜你喜欢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20
  •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166-2004
  •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HJ584-2010
  •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75-2017
  • 关于启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基础信息表》的通知 环办环评函[2020]711号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