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完善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内容,进一步规范审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暂无相关说明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评论
收藏
分享
反馈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