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完善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内容,进一步规范审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设区市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完善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内容,进一步规范审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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