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为规范我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加强和提高环境监理技术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理除执行本标准外,同时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环境保护开发服务中心、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嘉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兰国谦、范超英、胡博、宋艳君、于遵、邸树林、潘玉龙、武兰顺、冯兆东、杨蓉、杜志江、徐荣香、胡新婷、付克强、张军辉。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监理工作的程序、内容和方法以及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试运行阶段环境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辖区内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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