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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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部令与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公告2016年第72号
发布日期 2016-12-06
实施日期 2016-12-06
发布部门 环境保护部
起草单位 环境保护部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完善环境技术管理体系,指导污染防治,保障人体健康和生态安全,引导水泥行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环境保护部组织制定了《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现予公布,供参照执行。

  以上文件内容可登录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

  附件: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环境保护部

  2016年12月6日

  主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2月8日印发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关于发布《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公告_公告 2016年 第72号.pdf 【0.22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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