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东北振兴“十三五”规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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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行政法规与国务院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国函〔2016〕177号
发布日期 2016-11-01
实施日期 2016-11-01
发布部门 国务院
起草单位 国务院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送〈东北振兴“十三五”规划(修改稿)〉的请示》(发改振兴〔2016〕213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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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国务院关于东北振兴“十三五”规划的批复概览
核心内容:国务院批复《东北振兴“十三五”规划》,要求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及内蒙古)推进振兴战略,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提升发展质量,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重点任务
1. 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聚焦供给侧改革,推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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