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完善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石化行业排污单位挥发性有机物控制,制定本指南。可作为四川省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参考技术资料。 本指南起草单位: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指南主要起草人:叶 宏、钱 骏、陈军辉、姜 涛、孙 蜀、杨怡阁
本指南适用于四川省石化行业企业生产全过程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主要包含石油炼制、石油化学工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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