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贵州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贵州省水利工程管理局、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贵州省水利工程养护维修中心、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贵州新中水工程有限公司、贵州水利实业有限公司、贵州三蒲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华恒水利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弘波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本文件规定了水利工程标识牌的设计、布设、制作、安装与维护等原则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水利工程(不含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的大中型水力发电工程及山洪灾害防御、河湖管理等标识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标识牌可参照执行。水利工程标识牌除应符合本文件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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