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10]43号)的要求,由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会同中国恩菲工程程技术有限公司、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编制完成。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探人的调查研究,总结厂近期有色金属工业发展的实践经验,借鉴厂先进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技术,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8章和4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环境监测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适用于有色金属工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环境保护工程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伴生天然铀、钍,且原矿、精矿、尾矿中单一核素比活度大十1 Bq/g的有色金属矿产开发利用项目的辐射污染控制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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