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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排污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 (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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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排污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试行)概览
适用范围
• 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排污许可证的发放与管理
• 适用于排放工业废气/废水、集中供热、污水/垃圾处理、规模化养殖等7类排污单位
• 不适用于移动污染源、核辐射、居民生活排放等
核心制度
1. 分级分类管理:
• 省环保部门负责监督指导
• 市县级环保部门负责具体核发
• A类许可证(重点排污单位)和B类许可证(一般排污单位)
2. 总量控制:
• 对6类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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