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

Regulations for radioactive waste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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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标准导则-监测规范
文件编号 GB14500-93
发布日期 1993-06-19
实施日期 1994-04-01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无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放射性废物的产生、收集、处理、运输、贮存及处置等各个环节在设计和运行中的管理目标和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核燃料循环各阶段所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的管理,也适用于同位素生产和应用中所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其他核设施及实践所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的管理亦应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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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GB 14500-93).pdf 【0.51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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