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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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其他部门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17-12-22
实施日期 2017-12-22
发布部门 水利部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1999年4月16日水利部水建管〔1999〕177号发布 根据2017年12月22日《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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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暂行办法概览
核心内容
适用范围适用于库容 1 亿立方米以上 的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等),中型工程参照执行。
强制要求蓄水验收前必须进行安全鉴定,未经鉴定不得验收。
责任主体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实施;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需配合提供资料。
监管机构水利部及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
鉴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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