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现将《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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