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颁布的《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及下发的《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十有两禁”释义》要求,丹江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和《化工园区产业规划》,依照《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禁止、限(控)制、淘汰和鼓励政策目录清单(2023年本)》(鄂应急发〔2023〕27号)等相关法规规定,结合区域特点、地方实际,修订《化工园区产业发展指引》和“禁限控”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丹江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3年11月13日
暂无相关说明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150